在12月4日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前夕,广东省广州市开发区建筑工地综合管理服务中心、广州开发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联合举办建筑工地纠纷风险防范培训工作会议,我有幸参加培训,受益匪浅。下面就此主题,结合培训内容和以往的工作经验,从施工总承包单位的角度浅谈建筑工地纠纷风险防范工作。

一、建筑工地纠纷风险防范工作的重要性

对于施工总承包单位,做好建筑工地纠纷风险防范工作是施工企业依法治企、建设平安工地的客观要求,是施工企业项目管理中的重要工作和风险管理的重要环节,是规避、减轻、转移、排除项目干扰因素以推进工程顺利开展的重要保障。特别是,在当前经济形势下,建筑行业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各类工地纠纷层出不穷,处置不当会侵蚀原本微薄的利润空间,严重的甚至于关乎施工企业的存亡。所以,作为建筑工地项目管理人员,必须牢固树立风险意识,扎实做好建筑工地纠纷防范工作。

二、建筑工地风险的简单分类和常见工地纠纷风险

风险指的是损失的不确定性,对建筑工地而言,风险泛指可能出现的影响项目目标实现的不确定因素。主要包括:一是组织结构类风险,主要表现在工作流程、任务分工、业主人员构成、设计勘察监理人员能力、施工企业管理能力等方面;二是经济管理类风险,主要表现在宏观微观经济情况、工程款、合同、现场事故等;三是工程环境类风险,主要表现在自然灾害、岩土地质水文气象条件、火灾爆炸因素等;四是技术设备类风险,主要表现在工程勘测设计文件、施工方案、工程机械物资等。

常见建筑工地纠纷风险可概括为以下几类:劳务用工纠纷(主要是农民工工资、工伤等);材料合同纠纷;群体性事件(主要是农民工群体性上访、围堵业主或项目部办公地点等);打架斗殴事件(主要是农民工与管理人员或农民工之间矛盾关系引发);安全事故、质量事故引发的纠纷等。

三、建筑工地纠纷风险防范的一般方法

建筑工地纠纷风险防范是为了达到既定目标而进行的系统管理的过程,采取的方法或措施应符合公众利益、人身安全以及国家省市区政策法律法规的要求,从策划、组织、领导、协调和控制诸多方面进行工作,方能体现应有的效果。

首先,要对建筑工地纠纷风险纳入项目风险管理,收集与建筑工地纠纷风险有关的信息,确定风险因素,并根据项目推进的不同阶段适时修订补充。

其次,利用已掌握的资料和信息,分析纠纷风险发生的概率,分析可能发生的损失和影响。必要的情况下,要确定风险的级别,并有针对性地制定应急预案。

最后,对纠纷风险给予积极响应,采取包括规避、减轻、自留、转移及其组合等策略,形成管理计划、明确控制纠纷风险的范围和类别,确定相关各方的职责并实施跟踪。

四、建筑工地风险纠纷防范方法运用

下面以劳务用工工资纠纷和打架斗殴事件为例,介绍如何运用建筑工地风险纠纷防范的方法。

一是劳务用工工资纠纷风险的防范。事前预防方面:在劳务分包进场施工前,总包单位与劳务分包签订劳务分包合同,明确劳务分包单位的义务。具体要求至少包括:分包单位须有相应的资质,劳务分包企业应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劳务分包企业必须遵守总包关于实名制管理的规定等。总包单位在开工前,结合入厂安全三级教育工作,实施实名制管理。例如,须在进入施工现场的入口处设置劳务人员登记室,配置实时监控、计算机、刷卡和考勤设备,确保项目管理人员和劳务作业人员上下班能够进行刷卡考勤。

事中控制方面:总包单位应在施工现场出入口处或其它合适位置,设置劳务管理人员和民工工资认定公示牌。每月初将上月农民工每月上工时间和完成的工程量、每月应发工资总额、实发工资数额等进行公布,公示内容应经分包单位负责人、劳资员、班组长和农民工签字确认。总承包企业设专人监督农民工按照实名制管理的要求进行刷卡考勤,并监督劳务分包企业将民工工资按月或合同约定及时发放到民工个人手上或通过银行转入农民工本人银行卡内,避免拖欠、克扣或挪用劳务费和务工人员工资的现象发生。劳动合同、刷卡考勤记录、影像记录和工资发放台账应由总包单位保留存档至工程竣工备案一年以上,作为解决民工劳资纠纷的重要证据。

事后纠纷处理方面:在实际的施工过程中,农民工的流动性大,如果事前预防和事中控制有效,可以极大的降低此类纠纷的发生率。如因工作疏漏或其它原因导致纠纷发生,首先要判定是否属于恶意讨薪。属于恶意讨薪的,直接报告公安机关或当地劳动监察部门;确属拖欠工资的,依据劳务分包合同区别处理,督促分包单位支付所欠工资或由总包单位代为支付。

此外,总包单位要与建设单位保持有效沟通,确保建设单位按照施工总合同支付条款及时足额拨付工程款,否则,“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包括劳务用工工资纠纷风险在内的建筑工地各类风险都会陡增。在签订劳务分包合同时,要将建设单位工程款支付风险合理转移至劳务分包,并时时监控劳务分包执行合同的情况,出现严重违约事项或合同提前终止条件,要按照合同对该劳务分包单位给予清场处理,并妥善统筹处理好班组长、农民工、材料商等方面的利益,避免事态扩大。

二是打架斗殴事件的防范。面对建筑工地务工人员多且密集的现状,须把防范打架斗殴事件作为项目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内容之一。其管理要求在签订劳务分包合同时,在合同附件治安综合治理责任状或安全合同中充分体现,以此约束劳务分包单位、班组长甚至农民工本人。在工地大门、办公区、材料库房等重点部位增加时时监控设备,一旦在这些部位发生打架斗殴事件,总包单位有第一手现场证据,便于公正合理高效地处理纠纷。

再者,总包单位要加强公共关系的建立和维护,特别是与辖区公安派出所保持有效联系,确保信息交流通畅。总包单位、分包单位、班组要通过各类会议或活动、宣传栏、公示栏等,宣传国家省市区法律法规政策以及本单位的制度要求,营造平安和谐的工地氛围,积极引导农民工通过合法渠道,合理合法解决争议,以维护其正当利益。

由于在饮酒过量抑或突然受到刺激之后,有的人很难控制自己的情绪,甚至会因一语不合即大打出手。所以,从这种意义上说,建筑工地打架斗殴事件很难避免。如果发生此类事件,那么现场人员特别是管理人员应立即迅速赶往发生地点制止,并保护好现场。不是负责人的,要及时向项目部负责人报告具体位置、参与人数、受伤人数等情况。事态严重的,项目部要及时拨打急救电话并立即报告公安机关;事态轻微的,项目部了解情况,尽量通过和解方式解决问题,和解不成可请公安机关、人民法院等公权力介入。不论通过何种方式解决,总包单位事后均要依据劳务分包合同对相关责任人、所在班组或分包单位给予一定的处罚,以儆效尤。

综上所述,建筑工地纠纷风险防范工作贯穿于项目始终的日常工作任务,需要在事前进行综合分析评估,制定有效的防范措施,紧抓过程控制,注重过程资料或证据的收集,确定责任人、责任单位,明确奖惩办法。总包单位和分包单位齐心协力共同防范,建筑工地纠纷风险防范工作一定会有成效。 (作者单位:中国二十二冶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