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别样的跨国企业个人总结
庞 义     发布日期:2016-01-08
年年总结,今又总结,特别是每年11月份开始最晚至第二年的1月份这段时间,企业的多种总结必须“出笼”。笔者在冶建企业内工作几十年,为所在企业写过各式总结,包括自己个人的总结在内,不少于300份。虽然有的工作总结,还在国际专题会议上做过交流,有的还在国家级媒体上发表过。但自己满意的却不多,因为其大多属于“完成任务”的文稿。尤其是对自己每年写“个人总结”的“认识”不高,认为“企业领导几乎每天都在为夺取市场‘份额’等工作而奔忙,哪有时间看我这样的小干部的总结?”此举不过是企业“强化管理的象征性工作而已”,因而“草草为之”。
但是,最近因笔者的亲属关系,获知某跨国大型企业“别样”的职员年度“个人总结”写作要求,及其“个人总结”的重要作用,自己对“个人总结”有了新的认识。
应该说,那个跨国大型企业对职员写年度“个人总结”的要求,与中国冶金建设企业也有类似的地方。譬如,也要求“短”——2000字以内;突出“工作结果”,略写“工作过程”。
但那个跨国大型企业对个人的年度“总结”写作要求和“个人总结”所起作用的“别样”之处,却主要有五。
第一,所有职员,即初级职员直至董事长、总经理,在各自的“个人总结”中,必须写出一年来自己在工作中的“创新”之处,及其“创新”对所在企业当年或未来利益影响程度的评估。当然,如自己没有“创新”之处的话,也要特别注明“没有创新”。
第二,高级职员在各自的个人总结中,必须写出一年来自己在工作中,对哪些低级职员的哪些方面做了“业务指导”,及低级职员接受“业务指导”后显示的“绩效”。当然,如自己没有对低级职员予以“业务指导”的话,也要特别注明“没有对低级职员予以业务指导”。
第三,所有职员的年度“个人总结”写好后,必须提交年度内有紧密业务往来的高一级职员及直接上司阅读与评估,高一级职员和直接上司在阅读完毕职员的年度“个人总结”后,不仅要写出书面“意见”,还必须亲自将书面“意见”与该职员“见面”。
第四,拥有获取年度奖金资格的全体职员,不仅要在个人总结中重点写出“自己的经营业绩”,还要写出全年不低于“义务为社会做贡献”的60小时的具体项目。如没有完成“义工”工时,将按其比例减少该职员的年度奖金收入份额。
更为“别样”的,恐怕还是“第五”。由于那个跨国企业的分公司遍及全球3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经济发达城市,如中国的上海、北京和香港,许多职员很难见到企业高级别的领导及其从事对职员进行考核的普遍兼职的工作人员。因此,该企业所有职员当年各自应获奖金数额等的决策依据,除执行相关制度外,主要来自职员的年度“个人总结”,及其年度内有紧密业务往来的高一级职员和直接上司对其职员的年度“个人总结”的“意见”。与此同时,职员下年是否“加薪”或“晋升”或“解聘”,也与该职员的“个人总结”提供的信息、当年内有紧密业务往来的高一级职员和直接上司对其职员的年度“个人总结”的“意见”,密切相关。 (作者单位:上海宝冶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