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在2015(第六届)中国钢铁规划论坛上,工信部产业政策司副司长辛仁周对日前在工信部网站上公布的《钢铁产业调整政策(2015年修订)(征求意见稿)》进行了解读。

本次修订征求意见稿包括10章45条,并体现出了个6个特征。

一是明确新(改、扩)建钢铁项目市场准入标准,在布局、工艺装备方面以负面清单形式,在节能环保、节水、节地和安全等方面以底线思维理念,设置新(改、扩)建钢铁项目的准入条件,加强对钢铁产业的引导和监管。

二是明确现有钢铁企业的退出机制。加强环保能耗执法,更多运用市场规律和经济法律政策,迫使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和能耗限额标准的企业逐步退出;按照产业指导目录的要求,继续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对达不到准入条件或布局不合理的企业,引导其逐步淘汰,实施依法、依规等多种手段并存、相互促进的化解产能过剩矛盾的长效机制。

三是明确提出钢铁企业服务理念创新。积极引导钢铁企业建立以用户为中心的服务体系,通过先期介入模式,为客户提供一揽子产品、技术支持和服务。

四是明确提出加快钢铁企业两化深度融合。积极引导钢铁企业开辟电子商务、互联网金融、期货、物流等服务新领域,促进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

五是明确提出进一步加大对外开放力度和步伐。构建开放性新经济体制,放开对外商投资国内钢铁领域的限制,境内外企业享有同等的投资政策,允许国外企业控股国内钢铁企业。

六是明确政府依法行政,各司其职。通过信息发布、行业预警、行业协调、市场税赋公平以及相关制度建立和政策支持等工作,更好发挥政府对钢铁行业的服务、引领作用和监管职能。 (来源:中钢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