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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钢又一遗存入选中国工业遗产保护名录
继首钢(首钢工业遗址公园)入选中国工业遗产保护名录(第一批)后,近日,中国科协创新战略研究院与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共同发布由100家工业遗产组成的“中国工业遗产保护名录(第二批)”,首钢水钢榜上有名。
在中国工业遗产保护名录(第一批)中,首钢老厂区高炉、转炉、冷却塔、煤气罐、焦炉、料仓;运输廊道、管线,铁路专用线,机车、专用运输车;龙烟别墅等多处遗存设施入选。
此次入选中国工业遗产保护名录(第二批)包含各类工业遗产100家,从行业门类上看,涵盖了采矿、冶金、军工、交通、机械、轻工等行业领域。钢铁行业中,包括西北炼钢厂、马鞍山钢铁公司、包头钢铁公司等6个项目入选。
此次在名录中公布的首钢水钢主要遗存包括:1号高炉(始建于1917年,从鞍钢迁建而来);档案、图纸、厂志。
入选理由:由鞍钢包建的三线建设企业,“三线建设”时期建设的西部重要钢铁企业;“三线精神”;工厂选址与布局体现了三线时期的特点,主体厂区主要生产环节呈台阶状布置在山间坝子上;1号高炉是中国现存最早的高炉之一。
在水钢1号高炉“服役”的原始登记表中,它的“籍贯”是东北,它的“出生地”是鞍山。1号高炉于1919年4月29日投产;1966年12月由鞍钢迁至贵州水城钢铁厂,用于支援三线建设;2014年8月11日停产。 (首钢新闻中心 王春亮/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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