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科技研发费用比例须占到企业年营业收入的3%以上,高新技术收入须占到企业年营业收入的60%以上,这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必须具备的两项硬性规定。

然而,中冶天工集团做到了。企业不仅符合以上两项硬指标,2012至2014年3年时间内就拥有国家授权的发明专利40项、实用新型专利186项,经过严格的评审程序顺利成为2015年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

(一)

近年来,中冶天工集团努力营造科技创新的氛围,形成一套适合企业实际的技术创新体系和机制,进一步增强了企业将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的能力,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简单梳理可知,中冶天工集团2010年底通过天津市专利试点企业验收,2011年获得“中国建筑业竞争力百强”称号,2012年6月通过第四批全国企事业知识产权试点单位验收,2012年10月通过天津市专利示范企业验收,2013年被确定为第一批“国家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2014年成为“双特双甲”资质企业,2015年6月12日由中冶集团科技部组织的专家组对企业承担建设的“中冶模块化房屋建造工程技术中心”、“中冶空分工程技术中心”组建验收。

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成功,对新的中冶天工集团充分发挥融合带来的新优势、站在新的起点上努力开创发展新局面具有重要意义。

(二)

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的国内企业。中冶天工集团认定成功,对于进一步推动企业可持续发展将发挥重要作用。同时,还可以享受到国家给予的税收减免优惠政策,即企业所得税由25%减至15%,具有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为了做好认定工作,中冶天工集团2015年5月正式启动这项工作,对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转化、研发组织和管理能力等指标进行评估,整理大量各类科技成果证书、等,高效率、高质量地确保了认定工作顺利进行。

经过网上申报、资料审核、技术答辩及天津市科委和国家科技部专家评审、公示和审查备案,企业首次审报即于2015年12月底通过了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

(三)

做为中冶集团施工类子公司“第一阵营”的主要成员和多年的“全国优秀施工企业”,中冶天工集团在技术支撑助推企业健康发展方面近年来扎实工作、建章立制并且形成自己的特有优势。

企业在国内冶金建设行业拥有“连铸王”美誉。太钢新建150万吨不锈钢炼钢连铸工程荣获“鲁班奖”、“新中国成立60周年百项经典既精品工程”、“国家优质工程奖30年精品工程”等沉甸甸的荣誉,还入选“魅力中冶——‘二五’十大影响力项目”,再次展示了企业在国内冶金建设行业连铸施工的雄厚实力;

企业在国内空分领域独领风骚。从上个世纪70年代至今先后承建了包括宝钢等大型钢铁企业的冶金空分制氧工程及国内化工、石化等领域的空分工程70多台(套),国内目前最大的神华宁煤杭氧3×101500Nm3/h空分制氧项目其煤制烯烃的规模和性质史无前例、工艺流程和设备都具有世界顶级高精尖技术,项目的优质按期建成彰显了企业在空分领域特有的专业技术优势和综合实力。

企业在国内高端装备制造领域形成自己的“罐式集装箱制造”优势。在企业积极转型过程中,下属的装备制造有限公司从产品定位到研发、试生产、批量生产只用7个月时间完成了主流装备制造企业3年时间才能走完的路,生产的罐式集装箱通过天津港远渡重洋发往荷兰、德国、美国、日本、印度、印尼、新加坡等国家,标有“MCC”标识的罐式集装箱承载着中冶装备的高端品牌漂洋过海走向世界各地 。 (作者单位:中冶天工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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