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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新创:未来几年是钢铁业调整升级关键期
    发布日期:2016-12-06
11月14日,工信部公布了《钢铁工业调整升级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为“十三五”期间钢铁工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为了更好地理解、落实《规划》,日前,《中国冶金报》记者采访了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副会长、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院长李新创,他对《规划》的具体内容进行了解读。
《中国冶金报》记者:《规划》表示,“十三五”时期,我国钢材消费强度和消费总量将呈双下降走势,生产消费将步入峰值弧顶下行期,呈波动缓降趋势。这是不是意味着钢铁行业未来5年的生产经营仍然比较困难?此外,1~1.5亿吨去产能的目标数据是如何测算出来的?未来钢铁企业的业绩能否明显好转?
李新创:未来几年是钢铁产业调整升级的关键时期,企业的生产经营困难是相对的。总体上看,如果去产能、脱困各项政策措施能够落实到位,钢铁行业总体生产经营应该是向好的方向转变,质量效益会趋于提升。但是,企业间生产经营成效仍将存在较大差别,优势企业的竞争力会进一步加强,劣势企业将逐步退出。
《规划》提出,“十三五”期间我国粗钢产能净减少1~1.5亿吨,这与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的提法保持了一致。这个指标的提出综合考虑了我国钢铁产能规模、过剩程度、未来国内钢材需求变化、进出口形势和经济社会承受力等多重因素,是实事求是的。
钢铁企业要想取得好的经营业绩,必须通过市场竞争来实现,去产能不可能给所有企业带来效益。对具体的某个钢铁企业而言,绝不能坐等去产能带来效益。恰恰相反,企业应积极主动对接客户,聚焦市场需求,抓住不断变化的竞争形势下的新机遇,不断创新发展,这才是企业始终挺立潮头的不变法则。
《中国冶金报》记者:《规划》提到,国内钢铁企业的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不到1%,远低于发达国家2.5%的水平。是什么原因导致企业不愿意进行更大比例的创新投入?如何从机制、政策、资金支持角度促进企业加大创新投入?
李新创:第一,应客观看待我国钢铁企业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的比重指标,不能简单地与发达国家钢铁企业的研发投入占比去比较。我国钢铁产业规模大,企业数量多,发展水平参差不齐,发达国家往往只有少数几家先进的大型钢铁企业集团,因此对研发投入占比进行简单的对比是不合理的。
第二,要看到我国钢铁工业技术创新支撑体系和创新模式较以往有了很大进步,我们已经建立了一批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工程中心、国家级实验室等,创新投入资金、有效发明专利的数量等还在不断增加,引进消化再创新能力、集成创新能力也有了明显提高。
我国钢铁工业创新投入占比较低,原因是多方面的。除了我国钢铁企业总体规模大、发展参差不齐外,还与我国钢铁企业对战略前沿技术研发投入不足有关。长期以来,我国钢铁企业更多地是依靠“拿来主义”发展技术,一些创新投入更多地是放在新产品开发应用、技术改造和降成本等领域,战略前沿技术研发风险高,企业一般不敢轻易涉足。
这里要强调一点,我们鼓励钢铁企业创新,不等于单纯鼓励其加大创新投入,一些战略前沿技术创新和先进产品创新需要那些有用户、有实力的企业去攻关,需要政策的引导,一些关键共性技术需要行业性创新平台发挥研发、推广作用。如果每家企业都加大创新投入,结果只能造成科技创新的重复和浪费。
从支持钢铁企业创新的角度,一是应完善创新所需要的宏观环境,加快有关科技活动的法制建设步伐,加强产业、财政、税收、金融等政策与科技创新发展政策的协调;二是研究整合钢铁产业创新资源配置,成立钢铁产业创新发展基金,并给予相应的融资和税收优惠政策支持。比如,对用于核心技术与关键产品研发的设备,应给予相关企业一定税收减免等政策支持。
《中国冶金报》记者:《规划》提出,要建设一家钢铁行业国家级制造创新中心。预计什么时候能够建成?主要侧重方向是什么?主要目的是什么?希望达成什么样的目标?
李新创:《中国制造2025》针对我国产业共性关键技术和前沿技术缺乏、技术转移扩散和商业化应用不足的问题,提出“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工程”,预计到2020年会形成15家这样的制造业创新中心。钢铁行业是我国最具竞争力的工业行业之一,应走在前列。作为《规划》内容的一部分,钢铁行业国家级制造创新中心的建设呼之欲出。
作为国家级制造创新中心,我们理解应该侧重于行业关键共性技术、重大战略性前沿技术和重点用钢领域关键品种等,只要符合以上几个特征,无论是绿色发展方面、智能制造方面还是工艺装备方面,都应是国家级制造创新中心需要关注的。说到底,其核心目的还是依托钢铁行业优势科技资源,通过跨行业、跨地区、跨平台实现创新资源的整合与凝聚,建立市场化创新方向选择机制与创新风险共担、利益共享机制,加强钢铁企业、科研院校、设计单位与下游用户的有效对接,完善产学研用的创新联动体系建设,支撑钢铁行业开展共性重大技术研究和产业化应用示范,引领钢铁行业创新发展新局面
《中国冶金报》记者:《规划》提出要引导金融机构、社会资本参与完成《规划》提出的重点任务。作为一个资本回报率比较低的行业,钢铁行业如何才能吸引更多的资本进来?相关部门会有支持政策吗?
李新创:钢铁产业吸引资本投入,我觉得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是推进资产证券化发展。在审慎稳妥的前提下,选择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探索开展钢铁企业不良资产证券化试点,加快推进应收账款证券化和钢铁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发展,盘活企业存量资产。
二是利用好工业信贷创新产品。钢铁企业应主动与金融机构接洽,积极申请能效信贷、合同能源管理未来收益权质押贷款、排污权抵押贷款、碳排放权抵押贷款等绿色信贷业务,开展节能环保项目。
三是落实差别化信贷政策。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钢铁企业竞争力评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等,进一步完善信贷准入标准,加大对钢铁企业技术改造和转型升级的支持力度。
四是促进多元化资本市场融资。在完善偿债保障措施的基础上,支持钢铁企业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用于调整债务结构,积极发展绿色债券、高收益债券、绿色资产证券化等创新金融工具。
五是发展钢铁产业投资引导基金。积极运作国家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发挥财政资金的放大效应,建设钢铁产业投资引导基金,吸引社会资本积极参与,鼓励地方加大投入,支持具有技术先进性的钢铁企业加快发展。
《中国冶金报》记者:《规划》提出,推进钢铁企业由制造商向服务商转变,鼓励钢铁企业与装备制造企业主动对接,按照先期研发介入、后期持续跟踪改进(EVI)的创新模式,提出攻关方案。可是,目前钢铁上下游之间的数据共享还存在壁垒,该如何有效破除这种壁垒?
李新创:从产品、技术、服务的发展方向来看,不仅是钢铁行业,各行各业都呈现出多学科交叉融合,基础研究、应用研究、试验与发展等阶段相互渗透,科技成果产业化、工程化周期大大缩短的趋势。在这种情况下,在钢铁行业上下游之间建立产业技术联盟是一种十分必要、十分有效的措施。产业技术联盟有助于形成协同发展的新机制、新模式,能够较好地统一协调上下游关键技术储备、应用技术研发、科技成果产业化、新产品推广应用等方面的资源。其中,政府的引导是必不可少的,但是,政府不能包办,应发挥第三方咨询机构的作用,搭建产业技术联盟平台,以科技成果、知识产权为纽带,以项目为载体,推动上下游合作。 (中国冶金报 杨 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