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冶天工集团党委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资委纪委和中冶集团党委关于在纪检监察系统开展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的要求,并依据《中冶集团开展中央“八项规定”贯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中冶集党字【2013】19号)和《中冶天工集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贯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安排,决定在全公司范围内开展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该活动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监督检查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此次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的清退对象是公司两级班子成员、总部机关职能部室正副负责人和项目经理。所清退的会员卡是指上述人员在企业公务活动中收受的会员卡,包括娱乐、健身、美容、旅游、餐饮等行业机构以及商场、会所、宾馆、俱乐部等发行的,具有一定价值、金额或消费次数,供持卡人在消费活动中进行会员身份识别,并凭此消费、免于付费或享受折扣的凭证。清退时间为2013年7月1日2013年7月26日

中冶天工党委高度重视此次会员卡专项清退工作,严格要求各级党组织首先要全面开展自查自纠。要认真组织,如实登记自行清退情况,登记自查面要达到班子成员100%、项目经理100%;必要时可以扩大到各单位人、财、物管理岗位的重要工作人员。其次,要逐级开展承诺。在规定的时间内,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向中冶集团党委作出承诺;子、分公司和总部机关职能部室班子成员向中冶天工集团党委作出承诺;项目经理和重要岗位人员向子、分公司党委作出承诺,并分别签署承诺书。第三,逐级报告。要求7月26日前,各子、分公司党委将本单位清退工作情况报告,经党委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中冶天工集团纪检监督部,并填写《关于自行清退会员卡统计表》。

中冶天工集团党委明确要求,要明确责任,一级抓一级。各单位党组织负责人是清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纪检监督部门是清退工作的主责部门。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做到“零持有、零报告”。各级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自查、带头清退、带头接受监督;要把握好政策界限,落实到位。既要反对拖延塞责、弄虚作假、瞒报谎报,又要反对曲解政策、随意扩大。

该专项活动计划7月26日前结束。  (中冶天工集团 杜宗良) 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