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勘冶金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改 制 工 作 情 况 介 绍

一、        总院改制的历史背景

勘察总院改制前隶属首钢总公司,为总公司下属的全资子公司,驻地在河北省保定市。从2000年开始,国务院办公厅、建设部以及河北省委、省政府、省建委就陆续颁发了一系列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的文件。2003年国家经贸委、财政部等八部委共同颁发了《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实施办法》,首钢总公司依据此文件,制定了首钢总公司主辅分流安置富余人员实施办法》,将总院列入辅业改制范围;同年,河北省建设厅也制定了《建筑企业改制实施方案》,明确规定建筑企业(含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必须在2004年底之前实行投资主体多元化的改革,建立股份制公司,否则营业执照不予年检,中央部属驻河北省单位可推迟到2005年。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部委、河北省改制文件以及首钢总公司辅业改制的统一部署,总院改制从2003年开始酝酿准备,2004年2月正式启动。

二、        总院改制的具体做法

总院改制分五个阶段展开:第一为准备阶段;第二为方案形成阶段;第三为审议、履行民主程序阶段;第四为报批阶段,;第五为组织实施阶段。在这五个阶段的程序中,我们主要完成了以下具体工作:

1、搜集改制有关文件,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

我们首先成立了总院改制领导小组和改制工作办公室,使改制工作有了组织保证,当时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广泛收集国家、行业、省市的相关改制文件,共计77份,内容主要有三类:劳动关系处置、国有资产处置,以及综合类。为了掌握这些文件的主要精神及具体规定,院改制领导小组成员人手一套文件的复印件,为了吃透文件精神,在普通阅读的基础上,对实施方案和具体办法进行重点学习讨论,对一些不清楚的和有歧义的问题,我们多次咨询保定市政府改制职能部门,通过学习领会文件精神,我们掌握了国家、行业、省、市改制的相关政策,对总院改制如何进行有了一套基本的思路,打下了政策基础。

2、结合总院实际,确定改制所依据的文件

总院为中央部属驻保单位,在改制政策上可执行国家部委文件、行业文件,也可执行属地文件,为了确定究竟执行什么文件更有利于总院改制顺利进行,我们仔细分析了总院的经济状况、人员状况,并到同行业兄弟单位取经,调查研究,同时在网上搜集相关资料,进行反复对比分析后,认为河北省和保定市的有关改制政策最符合总院的客观实际,最终确定了11份文件做为总院改制的依据,包括了对国有资产的处置、职工(含离退休职工)劳动关系、安置办法、物业管理费用的提取等等,实践证明,我们确定的上述改制依据文件有利于解决总院改制中的一些具体问题,针对性强,对企业和职工都有实实在在的好处,使总院的改制得以顺利进行。

3、清产核资,摸清家底,在此基础完成财务审计,资产评估工作

2003年10月,我们进行了第一次清产核资,对总院当时的财务、设备、房产等进行了清查,初步掌握了家底的状况,2004年4月首钢总公司批复我院改制立项后,我们又组织了一次清产核资,由改制办公室牵头,有关职能部门参加,分成四个专业组:财务、设备、房产、土地,其中难度较大的是设备的清查,总院的设备都分散在下属各生产单位保管使用,要摸清每台(套)设备的使用年限及现状,做到帐、物相符,我们集中人力、集中时间,用设备台帐与实物一一核查,对现场的设备也派人前往核对。通过第二次清产核资,我们彻底理清了总院的资产情况,为改制财务审计、资产评估打下了基础。

企业改制按规定必须进行2年零1期的审计,以审计结果作为资产评估的依据,按照要求,我们为财务审计提供了24份资料。2004年8月,首钢总公司委托北京市爱思济会计事务所和金正圆评估所对我院进行了审计和资产评估。2005年5月29日,北京市国资委对这次的评估结果进行了核准批复,因距评估有效期6月30日仅剩一个月,无法完成改制工作。经研究并报首钢总公司批准又将改制基准日定为2005年6月30日,7月中旬进行了第二次审计和资产评估。以这次评估结果为依据,再次修订了改制实施方案。

4、深入进行政策宣传,稳妥推进改制进程

企业改制是一项重大变革,涉及到每个职工的切身利益,职工有抵触情绪再好的改制方案也不能实施。因此政策宣传十分重要,我们采取了三种宣传方式:板报宣传,印发宣传材料和政策解答;组织宣讲会。宣传内容主要是国家、省市对工程勘察单位改制的政策要求;对国有资产处置规定;对改制企业职工安置办法等。首先,我们利用各种会议对中层干部进行改制宣传和动员,统一中层领导的思想,使大家对改制达成共识;接着我们组织了机关职能部门人员的动员宣讲会,使职能部门的职工对改制有一个积极的态度。为了与大家面对面沟通,院改制领导小组于2005年8月中旬至9月上旬,组织了19场政策宣讲暨座谈会,对在岗、待岗、退休、离休职工分别宣讲座谈,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并将所有意见汇总整理为49条,改制领导小组召开了五次会议专门研究职工意见,对一些符合政策可以解决的问题,立即进行答复并解决,对一政策规定不能解决的问题进行耐心的解释,对一些无政策规定拿不准的问题,到保定市政府相关部门咨询后予以答复。通过层层发动及深入的宣传工作,使各级各类职工明确了企业改制是大势所趋,不以任何人的个人意志为转移,了解了总院改制拟实施的具体办法,同时,改制领导小组通过与职工的座谈,准确的掌握了职工的思想动态,有针对性的做好思想疏导工作,对保持稳定的政治局面,推进改制顺利进行起到了积极作用。

5、制定切实可行的改制实施方案和职工安置分流方案

企业改制的重点是如何制订一个切实可行的改制实施方案,难点是如何制订一个既符合政策又使职工基本满意的职工安置分流方案。为了做好这项工作,我们首先确定了“三个有利于”的原则:即有利于稳定;有利于职工;有利于发展。在“三个原则”指导下,我们以省、市改制政策为依据,并反复征求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在此基础上完成了改制实施方案和职工安置分流方案,特别在职工安置分流方案的制订上,我们以稳定为大局,以广大职工利益为重,争取各项优惠政策,并根据总院的实际情况,制订具体办法。例如在安置费用的计算上,按保定市改制文件以职工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经济补偿金,因职工收入差距很大,经济补偿金差别就很大,特别是待岗职工基本没有工资收入,补偿金就更少,按这种办法执行势必引起矛盾;按河北省改制文件有两种办法计算职工安置费,一是按当地统计部门统计的上一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二是按企业上一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我们采用了第二种方法,使全体职工安置费计算都是同一标准,缩小了差距,减少了矛盾;在对内退、离退人员的安置上,我们也从最有利于他们的角度出发,将文件规定范围内的预留费用留足留够,以保证他们在改制后生活水平不受影响。

6、严格履行民主程序,使改制依法规范操作。

为了使总院的改制依法进行,2005年5月我们聘请了两名律师,给我们改制提供法律支持。另外,我们认真履行民主程序,使各项决策都有坚实的群众基础。20005年9月下旬至10月上旬,我们在职工中进行安置去向的调查摸底,先后印发了《职工安置去向调查表》、《职工安置去向选择表》,在册职工(含内退人员)人手一份,根据摸底基本掌握了职工对安置去向的三种选择:与新公司继续签订劳动合同;领取安置费自谋职业;内部退养。在此基础上,我们第三次修订改制实施方案,同时正式起草了《职工安置分流方案》草案。10月末首钢有关职能部门对我们的方案进行审核,特别对改制成本的测算逐项审查;11月初保定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对职工安置费用和预留费用所依据的河北省、保定市改制文件进行了审查认可;11月中旬我们将《职工安置分流方案》征求意见稿印发各工会分会和职工代表,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进行了修改完善,并于11月25日定稿。11月29日,总院召开第六届四次职工代表大会,因为前期认真听取了广大职工的意见,改制实施方案和职工安置分流方案也经过了大家反反复复的讨论修改,所以职代会顺利的通过了《总院辅业改制实施方案》和《职工安置分流方案》。12月1日,院改制领导小组印发了《职工安置去向确认表》,职工对自己的安置去向进行了最后的认定,改制应履行的民主程序全部顺利完成。从12月1日起,新公司的各项筹备工作正式开始,成立了新公司筹备组,负责过渡期内的有关工作。

7、完成国有资产置换和职工身份置换

经北京市国资委对总院资产评估的核准结果,总院资产总额为1.08亿,负债总额4000余万元,净资产6000余万元,国有净资产经北京市国资委批准全部用于支付改制成本,净资产支付后仍有不足的部分,由首钢总公司对总院的债权弥补。经北京市交易所履行交易手续,总院的国有资产以零值出让给原总院职工,完成了国有资产的转换。

原总院839名在册职工,有622人签订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其中有489人自愿与新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用安置费入股或转债;有133人自愿领取安置费自谋职业。217名内退职工和665名离退休职工,转由新公司托管,用预提费支付各项应付费用。2005年12月底职工置换身份工作顺利结束。2006年6月自谋职业人员的所有手续全部办理完毕。

三、对改制工作的几点体会

1、企业改制,必须上级重视、政府支持、部门协作、加强领导

企业改制十分复杂,需要方方面面的共同协作,仅靠企业自身是无法顺利完成的。首先要有来自上级的支持,总院的改制是按照首钢总公司辅业改制分流的统一部署进行的,是首钢总公司直接主抓的辅业改制单位。首钢改制办公室自始至终给予业务上的指导,并帮助协调与其他部门的沟通联系;首钢建工集团作为主管部门也十分支持总院的改制,提供各种帮助和便利,这些部门多次到院里进行现场办公,帮助解决一些具体问题,并直接与职工对话,帮助做政策宣传和思想疏导工作,促进了总院改制的进行;因总院驻地在保定市,职工的安置执行当地政策,新公司注册,改制企业资产过户等都要在当地办理。为此,我们与保定市国资委、劳动局、工商局、税务局、有关银行、土地局、财政局、房产管理局等相关部门,进行了大量的沟通,使他们了解总院的情况,经过努力,这些部门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给予总院改制政策上、业务上的支持和帮助。市国资委认可职工安置费执行河北省、保定市的改制文件,同意总院改制使用保定市的改制企业土地优惠政策,土地评估值3000多万元全部用于支付改制成本;市工商局协助办理了新公司在国家工商总局中性名称注册核准手续,并在一天之内就为新公司办完了工商登记注册;土地局为新公司办理这户手续时免收一切费用;市财政局为新公司办理承接原企业土地、房产手续时免交契税260多万元;市房产管理局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时只按20%收费。正是有了政府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总院改制才能按期完成,并减少了很多经济负担。

在企业内部,部门之间的协作也十分重要,我们半个月召开一次协调会,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处理需要解决的问题;各二级单位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负责落实本单位改制具体任务,每个阶段的工作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误应做的改制工作,由于领导重视亲自抓,部门协作讲效率,使整体改制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如期完成。

2、企业改制,必须吃透文件精神,结合企业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

从1999年开始,国家部委、行业就陆续出台企业改制文件,各省、市根据国家的文件又制订本地区的改制文件,文件的主要内容无外乎三大块:改制基本原则、目标;资产处置、劳动关系处置,由这三方面又涉及到很多相关的文件,有土地、房产、设备方面的,有劳动合同、补偿金、各类人员如何安置的,有物业费用的等等。企业改制一定要全面、准确的掌握文件精神,要把相关文件分门别类理顺,综合理解对某个问题的处置原则,只有把握了文件的精神,才能结合本企业实际,制订切实可行、能够被职工接受的改制方案和相关办法,特别在人员安置上,既要符合政策,又要考虑具体问题,同时还要得到上级部门的认可,例如对合同制职工的经济补偿金,按照国务院相关文件和保定市的改制文件,补偿金最多为12个月,但北京市的文件对这块没有封顶,我们就与市劳动部门协商,为合同制职工争取了补偿金不封顶的政策。总院的改制实施方案和职工安置分流方案,在资产处置和人员安置条款中,每一项规定都有相应的政策依据及计算方式,凡是改制涉及到的共性问题,我们全部拿出了处置办法,对个别人的个别问题,能解决的都解决了,保定市国资委有关部门的同志说,保定市属改制企业极少能像总院的改制实施方案和职工安置分流方案这样周密、细微,运用政策准确到位。

3、企业改制,必须按文件规定,认真细微地进行成本测算

改制企业国有净资产和改制成本基本相匹配,是改制成功的重要条件。因此对改制成本的测算十分重要,凡是政策规定需要预提费用的项目,都要测算清楚,不能漏项,否则就会给改制后新企业带来经济负担。根据河北省、保定市的改制文件,我们的改制费用共分五大项:一是在册职工费用,主要有职工安置费用、内退和伤病残职工预提费;二是离休职工费用,主要是医疗费预提,按政策规定应发给离休人员的各种补偿费;三是退休人员费用,主要是医疗保险费、管理费和移交地方费;四是历史拖欠费用;五是物业应预提的房屋维修费、集中供暖费等。对上述每一项的测算,都要认真核查,涉及个人的费用还要按规定张榜公示。如职工的安置费、历史拖欠费用等测算后,将结果公示,让职工核对个人的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拖欠债务数额等,如有异议的,我们逐一认真核实,做到了没有差错。

4、企业改制,必须以人为本,有情操作,把稳定放在首位

总院的在册职工和离退休职工共计1500多人,改制涉及到每个人的利益,各类人员都有各自需要解决的问题,特别是200多名待岗职工实际问题更多一些。为了做好职工的工作,我们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换位思考,为弱势群众着想,在改制政策指导下,有情操作。例如,解决待岗职工生活费问题,总院1999年建立了再就业服务中心,凡是与服务中心签订协议的待岗职工,就可以每月领取生活费,并由企业代缴各类社会保险,但绝大多数待岗职工当时有思想顾虑不愿签《下岗协议》,按规定不能享受下岗职工待遇,但考虑到这部分待岗职工大部分没有固定收入,由于这部分职工没有什么技术专长,这几年院里无法安排工作,他们自谋生路经济上比较困难,他们提出能否补发生活费的要求,可以给予考虑,经二级单位和职能部门审核后,我们给200多名待岗职工解决了待岗期间生活费;对曾经工伤的职工,因为总院原来是事业单位,没有为这些人办理工伤鉴定,无《工伤残废证书》,改制时不能提留相关费用,为了解决这些人的问题,我们将历史上负过工伤现仍在职的人员全部疏理了一遍,愿意在新公司工作的人员,全部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只想入股不想上岗的人员,由新公司承担所有社会保险;领取安置费自谋职业的人员,由公司和市劳动部门联系给他们做伤残鉴定,按鉴定结果给予规定的工伤补偿金。总之,在人员安置上,只要有政策规定的我们严格执行,没有政策规定,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合理的问题,我们也设法给予解决,在整个改制过程中,我们不回避矛盾,而是采取主动的态度让职工提意见,我们深刻的认识到,改制是为了企业更好的发展,企业更好的发展是为职工谋求更大的利益,只要我们真心实意的为职工办事,为职工解决实际问题,企业才有凝聚力,通过改制我们解决了多年无法解决的一些历史遗留问题;为在册职工争取了较高标准的安置费;为内退职工预留了充足的退养金、各类社会保险费用和住房公积金;为离退休职工预留了医疗统筹费、管理费等,特别是离休人员这一特殊群体,我们的预留费在首钢改制企业中是最高的。由于我们坚持了以人为本、有情操作,所以保证了改制在稳定的政治氛围中进行,并达到了预期的目标。

四、改制后新公司面临的问题

1、股份配置急待调整。新公司注册资金为2640万元,盘子较大,股权配置时,经营层和管理层人员仅占职工总数的14%。要想控股,现金出资的压力太大,所以采用全体员工用安置费入股,管理、技术骨干再按职务、职称拿部分现金入股,基本是全员股。经营层、管理层股权比例不到总股份的20%,股份公司是以入股额行使权力的,一股一票,按目前这种结构,决策层、管理层占有股份太少,今后会影响公司重大问题的决策,这个问题公司正在酝酿解决办法。

2、管理机制还不适应股份制公司的需求。公司改制后,虽然在机构设置、运作机制上有了一些改革,也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仍需要进一步改进、完善,主要存在问题是执行力不强,主要表现在:力度不足,工作质量标准降低,执行速度不够,有些工作虎头蛇尾,停留在布置上,没有检查、督促、反馈等,安排后就无下文;制度和决策在落实过程中,力度越来越小,没有成效。所以尽快使管理机制与公司体制相匹配是新公司重点要抓的工作之一。

3、缺乏具有较高素质的管理人才。公司各级管理层均存在人才断档现象,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人才极度匮乏;技术队伍也青黄不接,所以要解决人才引进、人才使用、留住人才的问题。

4、市场开发力量不足,生产任务尚不饱满。体制的改变只是给企业发展提供了机遇,但不是体制一改,市场份额就有了,如何保持老市场,不断开拓新客户,仍然是新公司生存发展的根本问题。

各位领导,风好正是扬帆时,今年是国家“十一五”计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我们中勘公司组建的第一年,改制给企业的发展提供了契机,能否抓住机遇做大做强,还需要我们不懈的努力。我们将坚持与时俱进的创新精神,克服各种困难,推进公司的和谐发展。在这里,我也希望得到中国冶建协会和在座兄弟单位的指导、支持和帮助,让我们携手为国家的建筑行业贡献我们应尽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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