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冶建协(2006)59号:关于压力管道设计审批人员培训考核发证的通知

冶建协(2006)59号

 

关于压力管道设计审批人员培训考核发证的通知

 

各有关压力管道设计单位:

 

按照国家质检总局有关文件要求,凡担任或准备担任压力管道设计审批的人员(含审定和审核人员)以及资格证书即将到期的压力管道设计审批人员,都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压力管道设计审批人员资格证书》,方可从事或继续从事压力管道设计审批工作。

中国冶金建设协会是国家质检总局2001年批准的压力管道设计资格鉴定评审机构,2006年1月12日国家质检总局以2006年第6号公告重新公布了中国冶金建设协会为27个首批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机构之一(见附件一)。冶金行业16个压力管道设计单位的设计许可证2007年到期,各单位需按照国质检锅(2002)235号《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单位资格许可与管理规则》文件要求,提前6个月向国家质检总局(GC1级)或省级质检部门(GC2级)提出换证申请,被受理后中国冶金建设协会才能进行鉴定评审。为了2007年单位换证以及审批人员变动的需要,中国冶金建设协会今年安排一次压力管道设计审批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符合压力管道设计审批基本条件的人员申请压力管道设计审批资格,需填写《压力管道设计审批人员资格申请表》(格式见附件三),经其所在单位同意盖章后,参加中国冶金建设协会组织的培训考核。

二、中国冶金建设协会聘请专家组成培训考核组,负责培训考核工作,并将培训考核意见填写在资格申请表相关栏目中。考核组专家可再分成小组,每个小组专家不少于3人,尽量做到就地、就近培训考核。各组长单位将具体安排计划告中国冶金建设协会,经协会统筹考虑同意后进行。考核组专家名单、单位分组及组长单位见附件二。

三、审批人员培训教材统一使用“压力管道设计审批人员考核培训教材”(教材由各单位或小组购买),各组可根据冶金行业的实际情况安排培训内容和授课学时,培训考核(含考试)时间不少于24学时。具体工作请组长单位负责组织和安排。

四、培训考核工作完成后,组长单位需将审批人员资格申请表和审批人员名单汇总表(格式见附件四)报中国冶金建设协会,考试卷交给原单位保存。审批人员名单汇总表,还需附软盘或用电子信箱传至协会,协会审查同意后上报质检总局备案,质检总局公布后由协会颁发资格证书。此次审批人员的培训、考核要求在2006年12月底前完成。

五、冶金行业的资格证书编号为GSP-Y00-D(或H)000(GSP-压力管道审批,Y-冶金、00-单位编号,D-审定、H-审核、000-人员编号)。压力管道设计审批人员资格证书有效期为4年,资格证书到期或审批级别、范围提高,审批人员均须重新进行培训考核,更换新的资格证书。

其他有关事宜请与中国冶金建设协会联系。中国冶金建设协会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33号,邮政编码:100088,联系人:辛静如、郭启蛟,联系电话及传真:010-82227798、010-82227802,电子信箱:cacm301@sohu.com、guo7802@163.com

 附件一:关于公布首批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机构的公告

 附件二:压力管道设计审批人员培训考核具体安排表

 附件三:压力管道设计审批人员资格申请表

 附件四:申请压力管道设计审批人员名单汇总表  

                             

                            

 

 

 

   中国冶金建设协会

                        二○○六年七月三日

 

相关附件下载:关于公布首批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机构的公告

相关附件下载:压力管道设计审批人员培训考核具体安排表 

相关附件下载:压力管道设计审批人员资格申请表
相关附件下载:申请压力管道设计审批人员名单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