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冶建协(2006)110号:关于申报2006年度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的通知

冶建协(2006)110号 

关于申报2006年度全国优秀

工程勘察设计奖的通知 

各有关勘察设计单位:

按照建设部建质[2006]302号“关于印发《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办法》的通知”建办质函[2006]821号“关于开展2006年度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工作的通知”以及中国勘察设计协会中设协字(2006)第56号“关于开展2006年度全国勘察设计奖评选工作的补充通知”要求,结合冶金行业的实际情况,现将申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申报项目的范围是2003年至2005年底前竣工投产验收并经一年以上生产运营(使用)考核的工程项目,同时需获得冶金行业部级优秀工程勘察或优秀工程设计一等奖、二等奖的项目。请各单位按照建设部、中国勘察设计协会的文件要求(中国勘察设计协会网:http://www.chinaeda.org/)和本单位项目的实际情况自愿择优申报。

二、申报单位在填写“全国优秀工程勘察奖申报表”或“全国优秀工程设计奖申报表”时,其中“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协会推荐意见”栏,请直接打印上推荐意见,内容可参照“行业专业组评语”(评语传真各单位),最后加“推荐参加全国优秀工程勘察或设计奖评选”字样,日期为2007年2月。

三、申报材料一式3份,请于2月底前报到中国冶金建设协会,

同时请将本单位申报项目的次序表(盖单位章)传真至010-82227798,

并用电子邮件发至cacm301@sohu.com

中国冶金建设协会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33号,邮政编码:100088,联系电话:010-82227798,联系人:辛静如。

 

 

中国冶金建设协会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