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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收取2007年度会费的通知

冶建协(2007)29号
 
关于收取2007年度会费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根据民政部有关规定和《中国冶金建设协会章程》,会费是协会经费的主要来源,按期交纳会费是每个会员单位应履行的责任和义务。请各会员单位接此通知后,按照《中国冶金建设协会会费收取及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附件1-4;其他单位为一般会员单位),按时足额交纳2007年度会费,并于2007年6月30日前,将会费汇入中国冶金建设协会帐户,汇款情况以电话、邮件或传真方式通知协会财务部。
户 名:中国冶金建设协会
开户行:工商银行北京北太平庄支行
帐  号:0200010009014428220
联系人:侯丽娟;陈双
电  话:  010-82227800(传真同)
    E-mail: hlj7800@yahoo.com
附件:1、中国冶金建设协会会费收取及管理办法
2、中国冶金建设协会第五届理事会会长、付会长单位名单
3、中国冶金建设协会第五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单位名单
4、中国冶金建设协会第五届理事会理事单位名单
抄送:各分支机构
中国冶金建设协会
二00七年五月十八日
 
附件1

冶金建设协会会费收取及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中国冶金建设协会(以下称协会)是我国冶金建设行业企、事业单位自愿加入的自律性行业管理组织。协会向会员单位收取会费是协会开展活动的主要经费来源。交纳会费是协会每个会员单位应尽的义务。
  第二条  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调整社会团体会费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参照国内相关社团组织的做法,结合冶金建设行业和协会的具体情况,制订《中国冶金建设协会会费收取办法》(以下称《本办法》)。
  第三条  按照《中国冶金建设协会章程》规定的会员义务,凡协会会员单位均须按《本办法》规定,按期足额缴纳会费。
  第四条  《本办法》经会员代表大会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五条  经本会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的协会会费收取标准的"决议",须报送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民政部、财政部和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备案。
  第二章  会费收取标准
  第六条  按会员单位的性质及在协会工作中承担的责任和发挥的作用,实行级差会费收取制度。
  (一) 会员单位:每年一次性缴纳会费10000元;
  (二) 理事单位:每年一次性缴纳会费20000元;
  (三) 常务理事单位:每年一次性缴纳会费50000元;
  (四) 副会长单位:每年一次性缴纳会费100000元;
  (五)正会长单位:每年一次性缴纳会费200000元;
  (六)地质(岩土工程)、勘察、监理企业和资质为二级以下(含二级)的设计企业及事业单位等会员单位、理事单位:每年一次性按前列标准减半缴纳会费;
  (七)会员单位为事业单位的常务理事和副会长单位:每年一次性按前列标准减半缴纳会费。
  第七条  会员单位当年发生经营亏损,或因经济困难,无力按时足额缴纳会费时,可向协会秘书处提出缓交、减交、免交会费的申请,经协会常务理事会讨论同意,予以缓交、减交、免交当年会费。
  第八条  一个会员单位中有一名以上同志分别担任协会的理事、常务理事、或正副会长职务时,根据该单位在协会担任的最高职务,按相应会费收取标准一次性缴纳当年会费。
  第三章  会费的使用
  第九条  按照"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则,协会会费主要用于为会员提供服务和按照《中国冶金建设协会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组织开展的各项业务活动,保证协会工作正常运行的开支,及为协会下属的委员会、分会和专业委员会等基层组织开展活动提供的经费。
  第四章  会费的管理
  第十条  协会会费不属于政府收入,不纳入国家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十一条  协会收取会费一律使用财政部印(监)制的社会团体会费收据。 
  第十二条  协会会费由协会财务部负责收取和管理,并纳入协会财务预算管理范围。每年5月15日前,会员单位将应交会费,通过银行或邮局汇寄协会财务部。
  第十三条  协会每年向理事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公布会费收支情况,接受理事会和会员代表大会的审查,并在社会团体年检时向民政部报告会费收支情况。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  对协会收取会费不符合《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调整社会团体会费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二条和第五条规定的,会员单位有权拒绝缴纳,并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第十五条  《本办法》经协会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通过,于2004年1月1日起施行,由协会常务理事会负责解
                                         中国冶金建设协会
          二00三年十一月十八日

附件2
中国冶金建设协会第五届理事会
会长、副会长单位名单
会  长单位:中国冶金科工集团公司
副会长单位:宝钢股份公司
首钢总公司
中冶集团武汉勘察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冶京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中冶赛迪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中冶南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上海宝冶建设有限公司
中冶集团建筑研究总院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建龙钢铁控股公司

附件3

中国冶金建设协会第五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会

常务理事单位名单
中冶京唐建设有限公司         
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本溪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中冶焦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中钢设备公司
 广西冶金建设公司
 鞍山钢铁集团公司
 中国第二冶金建设公司
中冶沈勘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
安阳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中冶集团北京冶金设备研究设计总院
沈阳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中冶北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鞍钢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
中勘冶金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首钢设计院
 中冶集团华冶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注:以上常务理事单位名单不包括已是会长、副会长的单位
中国二十冶建设有限公
中国第一冶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武汉钢铁(集团)公司
 济南钢铁集团总公司
 武汉钢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中冶天工建设有限公司
上海宝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上海宝钢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上海绿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马钢股份有限公司
中冶长天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中冶成工建设有限公司
攀枝花钢铁(集团)公司
北京科技大学
北京远达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冶金工业建设工程定额总站
中国京冶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附件4
 
中国冶金建设协会第五届理事会

理事单位名单

武汉钢铁集团设计研究院
江西新钢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包钢集团勘查测绘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基发展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诚信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河北冶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冶金建设开发公司
马钢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吉林冶金建设有限公司
中冶实久建设有限公司
宝钢集团上海浦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酒泉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第十七冶金建设公司
马鞍山迈世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山东正元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营口流体设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韶钢建设有限公司
北京波特工贸有限公司         
重庆赛迪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攀钢集团冶金建设公司
中国第九冶金建设公司
北京首钢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设计院
中冶连铸技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鞍山钢铁集团设计研究院
冶金工业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山河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南京梅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中冶东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中钢集团武汉安全环保研究院
长春黄金设计院
山西冶金岩土工程勘查总公司   
 鞍钢集团矿业设计院
中冶和坤天冕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中冶集团成都勘察研究总院
 常州华立液压润滑设备有限公司
 东北岩土工程勘察总公司
 上海十三冶金建设有限公司
 唐山钢铁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新冶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马钢集团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第四冶金建设公司
 上海五冶冶金建设有限公司
 湖南和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武汉威仕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天津钢铁有限公司
本钢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昆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鄂城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中冶华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冶金工业部华东勘查基础工程总公司
鞍钢集团鞍山矿业建设公司
中冶东北建设有限公司
宁波冶金勘察设计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湖北中南勘察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太原钢铁(集团)建设有限公司
中冶建工建设有限公司
山东省冶金设计院
湖南涟钢建设有限公司
天津大无缝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中冶集团鞍山四达工程建设监理总公司         
首安工业消防有限公司
中冶京诚(秦皇岛)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上海华谊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湖南省冶金规划设计院
 攀枝花攀钢集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重庆钢铁集团设计院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省济源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本溪钢铁(集团)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赛瑞斯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中国第二重型机械集团公司
冶金自动化研究设计院
中国第十冶金建设公司
合肥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四川省冶金设计研究院
中冶地集团西北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注:以上理事单位名单不包括已是会长、付会长、常务理事的单位